2017四川射洪县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招79人】
根据《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管理暂行办法》(遂人社发〔201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2017年射洪县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1)。
(二)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2017年射洪县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相应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对象
1.高层次人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或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等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2.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员:《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发〔2014〕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确定的急需短缺专业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具有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专业对口(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符合事业单位招聘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考核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成立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卫计局为成员的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工作;县卫计局和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进行。报考者持本人自荐书、岗位需求的报名材料(含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书,专业证明书等材料;海外留学生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下载并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贴上照片)一式一份进行现场报名。
各高校报名点现场报名时间与地点:
(1)川北医学院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4日
报名地点:川北医学院高坪校区风雨操场(高坪区东顺路55号)
(2)西南医科大学(原泸州医学院)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7日
报名地点: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奥林匹克中心主体育馆
(3)成都中医药大学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8日
报名地点:温江校区(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
体育场
射洪县现场报名点报名时间及地点(只限申报岗位代码为032、033、034、035、036 的报考者):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2017年11月22日
报名地点:射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人事股(地址:射洪县太和镇文化路178号,县卫计局六楼)
(二)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责任自负。
2.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4.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并凭其办理聘用手续,否则不予聘用,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5.专业、学历等与《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2)要求相符;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乡镇卫生院考核招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人员年龄男性在50周岁以下(1967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女性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6.报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应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