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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宁波市交通委委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人】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11月25日上午09时至11时,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的即为考试不合格。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出现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的成绩相同,可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http://www.nbjt.gov.cn/)上公布。

所有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2.资格复审

(1)报考宁波市公路管理局所属岗位的

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2日(工作时间:09:00-11:30,14:00-17:00)。

面试对象请随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位学历(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凭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户口本、养老保险交费凭据等原件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到宁波市公路管理局4楼会议室(宁波市鄞州区姚隘路845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如面试对象确定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则在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报考宁波市港航管理局所属岗位的

如需要进行笔试的,则在笔试结束后马上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5日11点至13点。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随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位学历(属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推荐表或学生证,属于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等同于国内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凭国(境)外学籍证明)等原件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到笔试考场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对象,请于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2日(工作时间:09:00-11:30,14:00-17:00)到宁波市港航管理局2606会议室(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7号)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开始2天前,面试对象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则在该职位通过资格复审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如不需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的,则资格复审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2日(工作时间:09:00-11:30,14:00-17:00),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请随带身份证、学位学历(属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推荐表或学生证,属于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等同于国内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凭国(境)外学籍证明)等原件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到宁波市港航管理局2606会议室(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7号)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3.面试

时间:2017年12月23日上午。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的即为考试不合格。

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4.成绩

参加“笔试+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参加直接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为面试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http://www.nbjt.gov.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经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党委审核后,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宁波市公路管理局录用人员为本科、学士学历(学位)的,签订聘用合同同时须签订未来“放弃参公同意分流”的承诺书。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监督电话:0574-87398403。

宁波市公路管理局咨询电话:0574-87921865,联系人:何老师。

宁波市港航管理局咨询电话:0574-87185723,联系人:潘老师。

原标题:宁波市交通委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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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docx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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