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白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1号)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被录取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统一纳入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在白城区域内工作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所聘人员不能办理域外调出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18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和媒体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ww.jlbchrss.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信息查询网站。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白城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公室0436-3221836
白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436—3339110
公告未尽事宜,在发布信息网站上发布补充公告。
附件:
1.《2017年白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中共白城市委组织部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10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