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招聘公告【招10人】
(2)加分项:
①有初级职称加1分、中级职称加3分、高级职称加5分;此种情况不累计、就高原则加1次分;
②有硕士学位加2分、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加3分、博士学位加4分、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加5分;此种情况不累计、就高原则加1次分;
③是助理社会工作师加1分、社会工作师加3分、高级社会工作师加5分;此种情况不累计、就高原则加1次分。
(3)笔试成绩为以上两项相加得分,根据从到低分进行公示,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进行面试(末位同分跟进)。
3、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笔试时间须超过半小时方可交卷、退场。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方法进行,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按笔试与面试成绩5∶5的权重计算总成绩。根据从到低分进行公示,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依次根据优先录用原则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察:由我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相关职能单位(部门)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3、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则按本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对拟录取者在我单位公告栏内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待遇与管理
新录用人员与录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设试用期一个月和考核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一年劳动合同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再续签劳动合同。
新录用人员享受录用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无锡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室):0510-85598127。
八、其他
本公告由无锡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5598899、85597520,联系人:王先生。
原标题:2017年无锡经济开发区(胡埭镇)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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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