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共四川广安市委组织部关于选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一、资格复审事宜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具体名单以四川省选调生志愿填报系统公布的人员名单为准。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7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办公楼后院)。
(四)资格复审要求
考生需按《四川省2014年度选调 大学毕业生工作简章》的要求,携带有关材料亲自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考生报名信息发生重大变化必须及时告知,如已被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等信息必须如实告知,否则后果自负。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领取《面试通知书》。
1. 急需紧缺专业应届大学毕业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推荐单位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4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贴照片);
②准考证;
③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学生证(或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原件1份;
⑥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⑦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副班长,团支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等)的证明原件1份。
第⑤、⑥、⑦项至少提供一项。
2.其他专业应届大学毕业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推荐单位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4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贴照片);
②准考证;
③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学生证(或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原件1份;
⑥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⑦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副班长,团支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等)的证明原件1份。
第⑥、⑦项至少提供一项。
3.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服务地所在区市县项目主管部门和区市县委组织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4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贴照片);
②准考证;
③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原件1份;
⑥服务地所在区市县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和“2013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鉴定材料原件1份;
⑦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