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贵阳市司法局委员会遴选公务员公告【招2人】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贵阳市2017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贵阳市司法局机关拟公开遴选公务员2名,为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数量
1. 工作人员(科员)职位1名,从事相关处室业务工作。
2. 工作人员(科员)职位1名,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二、公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1. 本市区(市、县)机关及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2. 贵阳高新区、经开区、综保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3. 省、市级机关设在本市各区(市、县)的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关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或义务兵服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士及以上学位。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11月14日)。
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11月14日)。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7.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11月14日)。
8.2014年以来新招录的乡镇公务员(含选调生)。
9.曾进入遴选试用环节,且因个人原因放弃未满3年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11月14日)。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本次公开遴选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由公务员本人申请并报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也可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①报考人员登录贵阳党建网、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下载并填写《贵阳市2017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如实填写报考信息。
②报考人员将《报名推荐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贵阳市司法局报名邮箱中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同时上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
③报考人员的《报名推荐表》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传真至市司法局政治部,并妥善保管《报名推荐表》原件待查。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4日—11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贵阳党建网、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查看报名人数情况。
2.资格初审。在收到相关材料后,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初审,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并采取回复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只发送电子邮件,未传真《报名推荐表》或只传真《报名推荐表》,未发送电子邮件的,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但最低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调整或取消该职位。
3.准考证发放。12月1日下午16:00前,到市司法局政治部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12月2日9:00—11:30,考试地点和考场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7日内,在“贵阳司法行政网”(http://www.gysf.gov.cn/)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 资格复审。复审时间为12月12日—12月14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拟遴选人数不高于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5:1比例的,应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致,不一致的须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对照报考职位遴选条件要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省、市级机关设在本市各区〈市、县〉的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的报考人员,需由具有人事主管权限的部门出具)等有关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同时需提交与《报名推荐表》相同的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信息,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单位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地点:贵阳市司法局政治部(市级行政中心市政府大楼A区二楼217室)
资格复审时间:12月12日—12月14日(上午9:00—下午17:00)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现场公布。
面试准考证领取、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
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我局在“贵阳司法行政网”(http://www.gysf.gov.cn/)上公布总成绩。
(三)考察测评(2018年1月上旬)
1.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我单位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对象需提供近三年年度工作总结。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将到其上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2.综合测评。综合测评分为工作情况测评和“德”的情况测评,测评范围为考察和综合测评对象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同志等人员。
(四)公示与试用(2018年1月下旬至4月下旬)
根据考察和综合测评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我单位党委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分别在我单位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时间为3个月。
(五)办理调动与任职手续(2018年5月上旬)
试用期满,由我单位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等手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公开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贵阳市司法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何志坚(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保胜(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
成员:赵称(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莫智(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邓兆湖(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三江强制
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
宗学伦(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组。办公室设在局政治部,负责公开遴选面试等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组设在局监察室,负责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政治部联系人:杨娟
联系电话(报名表传真):87989440
监督电话:87989201(市司法局监察室)
报名邮箱:gyssfjzzb@163.com
原标题:中共贵阳市司法局委员会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贵阳市司法局委员会
2017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