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沧州师范学院招聘公告【招25人】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沧州师范学院的主要职责是:培养高等专科、本科学历师资人才,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学术交流;其他相关社会服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选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对象、招聘数量、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7届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户籍不限。
(二)招聘数量、岗位:
根据上级批准的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此次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1999年1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尚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的公务员;
5.全日制普通类非应届毕业的在读研究生不在招聘范围;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
情形人员;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5日—2017年11月1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沧州师范学院人事处(沧州师范学院图书信息大楼719房间)
联系人:商老师
联系电话:0317-2053210。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需下载并填写《沧州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考艺术设计、美术及相关专业、美术学三个专业岗位的考生,需携带研究生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并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共计100元。
5、准考证发放:报名合格人员于2017年11月2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到沧州师范学院人事处(沧州师范学院图书信息大楼719房间)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
6、考试比例: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