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省遴选公务员公告【招374人】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广东省公务员局决定从我省辖区内的市、县(含市辖区、县级市,下同)、乡镇(含街道,下同)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遴选374名省、市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广东省辖区内的市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
2.广东省辖区内的市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中央和省设在广东省辖区内市、县、乡镇的机关(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参加遴选。
市级机关的公务员只可参加省级机关的遴选。聘任制公务员只可参加本市聘任制公务员职位的遴选。
(二)遴选条件:
参加遴选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市、县、乡镇机关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17年11月13日。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乡镇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4.参加遴选省、副省级市机关职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参加遴选市级机关职位的,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不得参加遴选转任后即构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参加遴选本人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担任班子成员所在机关的职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到录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机关的遴选职位、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广东省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报考者如需咨询职位的相关事项,请按表中公布的电话迳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网络报名。
本次遴选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6日16?00。报名步骤如下:
1.报考者请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www.gdrsks.gov.cn)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广东省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进行报名。
2.报考者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且不得报考高于本人职级的职位。凡弄虚作假、多报职位者,将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本次遴选不收取报考者报名费。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省直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报名系统对报考者个人信息(姓名、身份、所在单位、职级等)的真实性、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报考者请于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者可于2017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7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2017年11月16日16?00至11月17日18?00期间,只能查看资格审查结果,不可以再更改报考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2017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6日9:0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