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jn)网页版-登录入口
400-900-8885

2017吉林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17人】

(二)网上资格审查。

时间:2017年11月22日08:30—11月24日15:30。

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中未涵盖的专业,依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认定。考生须及时登陆吉林省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考生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由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仲裁小组负责裁决。

审查或仲裁截止时间均为11月24日15: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或仲裁不合格、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11月24日18:00。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及时进行网上缴费、打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17年11月22日08:30—11月24日20:0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务必及时登陆吉林省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收费标准为每人60元(其中报名费25元、笔试考务费35元)。网上缴费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试收费用于各项考试支出。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12月11日08:30—12月16日09:30。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登陆吉林省网站,在“便捷通道”区域点击“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准考证打印”,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17年12月份,即到2017年12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和参加工作后脱产学习均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累加计算。

5.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时间:2017年12月16日09:30—11:00(90分钟)。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科目名称为《通用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正式身份证进入考场。

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请于12月1日08:30—16:00,将本人退伍证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件等送至吉林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B座703室,联系电话:0431—88690586),规定时间内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省人社厅会同省政府征兵办、省民政厅、省教育厅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于审验合格的考生于12月14日在吉林省网站公示名单,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通用知识》考试复习范围详见《附件2:2017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笔试成绩于2017年12月22日后,登陆吉林省网站进行查询。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根据各招聘部门行业、专业及岗位需求采用不同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其中2017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江南(jn)网页版,登录入口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江南(jn)网页版,登录入口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江南(jn)网页版,登录入口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江南(jn)网页版,登录入口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