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枣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告【招18人】
(四)网上缴费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名人员应交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于2017年11月21日11:00至11月25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交费。逾期未完成网上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交费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A4纸)。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9:00至12月2日9:30。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市公开遴选(选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开遴选(选聘)主管部门确定。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日上午9:00-12:00
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选聘)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遴选(选聘)职位,取消遴选(选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名人员须向遴选(选聘)单位提交《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等通过正规渠道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材料复印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遴选(选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由遴选(选聘)单位报市公开遴选(选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3、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方式进行。根据遴选(选聘)职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照由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如同一遴选(选聘)职位出现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遴选(选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差额考察人选按下列要求确定:遴选(选聘)计划1至2名的,考察对象差额1名;3至5名的,差额2名。
考察对象确定后,由遴选(选聘)单位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德的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考察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的,遴选(选聘)单位报市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考生提出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考生要写出书面申请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经市公开遴选(选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遴选(选聘)资格。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选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确定体检人员,并报市公开遴选(选聘)主管部门,由市公开遴选(选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同职位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选聘)单位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坚持标准条件,认真综合分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任用人员,向市公开遴选(选聘)主管部门提出任用意见。拟任用人员情况分别在枣庄网站(http://www.zzhrss.gov.cn/web/rsks)和拟任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市公开遴选(选聘)主管部门办理调动手续,遴选(选聘)机关按遴选(选聘)职位办理任职手续。对在遴选(选聘)任用过程中,违反规定突击提拔职务的,或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七、其他
对违反公开遴选(选聘)纪律的报名人员,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遴选(选聘)资格、向工作单位通报、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出具虚假证明的,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本次公开遴选(选聘)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遴选(选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8685869、3314511、8662859
技术咨询电话:3312940
原标题:2017年枣庄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11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中共丰顺县委组织部选调公务员笔试成绩公布(广东)
- 2024第四季度重庆市江北区事业单位遴选面试通知
- 2024年甘肃省省直机关第二轮遴选公务员拟遴选人员公示(甘肃省商务厅)
- 2024年甘肃省省直机关第二轮遴选公务员拟遴选人员公示(甘肃省妇联)
- 2024贵州普定县信访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关于2024年下半年合江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 2024中共湄潭县委统战部选调工作人员方案
- 2024年延安市级机关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公布及业务水平测试、面试公告
- 2024年甘肃省省直机关第二轮遴选公务员拟遴选人员公示(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24广东汕尾市市直机关选调公务员拟任职人员公示(第三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