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平湖市教育局组团赴高校教师招聘公告【招17人】
四、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平湖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18学年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自荐书,含本人学习简历、基本情况、专业水平能力(提供专业总人数及本人名次)、论文和课题发表情况等;
3.教务处出具的大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均以2017年12月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9.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
五、其它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每位报考对象限报一所的一个相应岗位。
3.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4.拟录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8年9月30日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5.录用后两年内须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6. 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一律实行聘用制,被录用人员须与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六、监督和联系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平湖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受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的指导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事考试相关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执行。
2.未尽事宜由平湖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3.招聘联系电话:
金老师 0573-85236899 13758358928
胡老师 0573-85236887 15988357033
4.监督投拆电话:
0573-85060570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73-85010394(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原标题:平湖市教育局组团赴高校招聘2018学年教师简章
点击下载>>>
平湖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