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钦南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公告【招18人】
(二)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笔试类岗位: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钦南区驻军随军家属。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通过加试方式以成绩高的为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确定人选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笔试、面试类岗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的有关规定,考核人选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多人具备同等条件报考同岗位的,通过考核择优聘用。
(三)考核工作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笔试类岗位: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了解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学籍信息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复查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查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由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核。考核环节考生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不再递补考核人选。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笔试、面试类岗位人员(附件3)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考核办法主要参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确认竞聘资格过渡考试考核办法》(桂卫办〔2010〕59号)细化执行,考核工作在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分为五个部分,总分值为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
(1)思想政治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现实表现情况;
(2)道德品质考核(10分):主要对应聘者职业道德、事业心、工作责任感、组织纪律和团结协作等方面进行考核;
(3)业务能力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对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等;
(4)工作实绩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
(5)廉政纪律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遵守廉洁从医有关规定情况。
(四)体检工作
考核结束后,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的检测。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体检实施机关批准后进行复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考生,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组织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成绩由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六、公示、聘用管理
1、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http://www.gxqzrc.com)和钦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xqn.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程序报钦南区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聘用后,按有关程序办理、定岗、工资等手续。本次招聘将按招聘单位指定的空缺岗位进行聘用,按岗定薪,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确定人事关系,试用期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规定,采取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出现其他违纪情形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并在五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的招考。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不予办理审批手续;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给予清退。
八、其他事项
在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考生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项由考生在报名期间自行举证。
九、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关注和了解钦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xqn.gov.cn)发布的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执行。
(四)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77-2823181、2101958
2.监督电话:0777-2102128
本公告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钦南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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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