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天元区面向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生招聘教师公告【招120人】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含综合大学师范或教育院系)2018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120名(其中男性30名)。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优先解决教师结构原则;
3.按岗竞聘,实行全员聘用,岗位管理原则。
二、招聘计划(详见附表1)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志于为天元教育事业做贡献,服从组织安排;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年龄条件
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含综合大学师范或教育院系)2018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含综合大学师范或教育院系)2018届全日制专业硕士毕业生(含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学术硕士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业条件
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含综合大学师范或教育院系)2018届本科毕业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处于同校同年级同专业的前50%,或者担任班委会、班团支部及以上学生干部。
(四)其他岗位条件(见附件1)
必须专业对口,并具有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本科师范生和专硕生可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普通话等级证(语文学科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二乙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株洲市天元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每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株洲市天元区政府门户网及时发布,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二)组织报名
分别在华东师大、华中师大、湖南师大、湖南科技大学、吉首大学举行招聘见面会设报名点,现场报名和进行资格审查。招聘见面会的高校及暂定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2。
如招聘见面会时间和地点有变动,以株洲市天元区政府门户网和上述高校网站的信息为准。
1.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应聘岗位。报名时需填写《株洲市天元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和《株洲市天元区2018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学业情况鉴定表》(见附件4),提交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本科师范生和专硕生可以《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3)必须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代替报名和网上报名。
(4)保持联系方式通顺,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在现场报名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证书、材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