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郧阳区中医医院招聘公告【招12人】
四、确定拟招聘人员
(一)总成绩计算
本次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40%、面试占40%、操作占20%)。
(二)确定拟招聘人员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员。如果某个岗位仅有一人报名,且该岗位属急需引进人才,需经院长在报名表上签字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拟招聘人员总成绩也必须达到最低分数线60分。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1、体检由郧阳区中医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2010】19号,2013年修订)的规定进行。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3、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复检方负担复检费用。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正式确定聘用的名单报区第三纪工委、编办、人社局、卫计局等部门备案。郧阳区中医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所规定的要求进行。区第三纪工委、编办、人社局、卫计局全程参与监督指导,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客观公正。(举报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719-7232561)
原标题:十堰市郧阳区中医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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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郧阳区中医医院
2017年11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