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32人】
(14)预防医学专业:流行病学等
(15)妇幼保健专业:诊断学等
(16)护理学(助产)专业:基础护理学等
(17)医学整形美容专业:诊断学等
(18)营养学专业:医学营养学等
(19)药学专业:药理学等
(20)中药学专业:中药学等
(21)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中医诊断学等
(22)中医骨伤科专业:中医诊断学等
(23)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医疗仪器等
(24)卫生统计专业:卫生统计学等
(25)病理学专业:诊断学等
(26)病理学技术专业:病理学技术等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分专业、分志愿进行招收。按报考专业岗位条件招收计划的1:1比例从到低分划定备取人员进入体检、考核;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若遇比例内报考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同分的,则需另行加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专业岗位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计划的,如专业岗位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计划的,笔试分数最低分数不能少于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核。全日制普通院校护理本科毕业生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直接进入体检、考核,体检、考核合格的予以选岗。
4.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5.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不合格并取消聘用资格:
(一)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二)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三)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四)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五)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八)有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6.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由考生根据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专业、学历、执业资格等要求,在报考的专业岗位从到低分进行择岗(县妇幼保健院均为差额管理岗位),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择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择岗的不再递补。
五、本简章解释权属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苍南县卫生局。
六、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地点、笔试成绩、体检、考核等有关事项均在苍南人才网(www.cnrsj.com)发布,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77-68881517 0577- 64703398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苍南县卫生局
201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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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考计划.xls
2: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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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