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南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公告【招30人】
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属海口市财政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经报市人社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我单位拟向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30名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事项予以公告。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应当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面向全国公开考试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卫生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0名(其中:医疗医技岗位24名、护理岗位6名)。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详见附表1);
4、年龄40周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可适当放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⑴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⑷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处理的;
⑸与招聘单位应当回避的;
⑹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市人社局网站、市卫生局网站和本院网站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为10个工作日(即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