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博湖县卫生系统招聘公告【招42人】
根据我县工作需要和用人单位需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2月6日至1999年12月6日期间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3、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4、遵守宪法和法律;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在巴州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服务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服务满16个月及以上;
8、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已在事业性岗位工作,或辞职、辞退的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
4、近5年来,在公开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缴费、领取准考证时间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博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二楼人力资源大厅。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6日10:00-12月11日18:00 (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12月13日10:00-18:00 。
(二)笔试时间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如遇特殊原因,上述时间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四、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2017年博湖县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