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宜章县新闻中心等单位遴选公告【招5人】
因工作需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管理工作水平,解决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宜章县新闻中心等单位工作人员5名,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1、宜章县新闻中心工作人员2名;
2、宜章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1名;
3、宜章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工作人员1名;
4、宜章县杨梅山矿区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
5.符合遴选岗位所需的相关条件(见附件1);
6.身体健康。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或者参加人事考试违规被列入黑名单的人员;
2.试用期内或者未满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4. 具有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遴选范围
全县符合条件的人员。
四、遴选程序和办法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上午8:00至17:30。
2.报名地点: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议室(县政务中心9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凡是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报名时携带工作单位证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有主管部门的需主管部门同意盖章),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填写好附件2《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招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的人员确定为参考人员。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12月14日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报考人数多于遴选名额的20%及以上,则通过面试的方式进行选拔,如报名的人数少于遴选名额,则直接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5.领取准考证。如需要面试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于面试前二个工作日内到报名地点领取。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