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澄海区公立医院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100人】
(四)资格审查:接受报名后,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计生证明书》外,审核后招考单位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报名材料可由他人代为缴交。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018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
3.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领取准考证
对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1月4日至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5楼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原件,代领准考证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考试
根据汕人社〔2016〕263号文件的规定,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区纪委派驻组监督。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确定为6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及相关方面的问题。
4.面试成绩评定。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面试成绩总情况于全部人员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面试地点公布。
5.体检对象的确定
各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拟聘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由区卫计局组织进行,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区卫计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主要通过对考察人选的学生(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可依次递补人选。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澄海区政府网和澄海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放弃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约定服务期限
经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六)其他事项
1.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0754-85714750(区卫计局人事股);
招聘监督电话:0754-85875440(区人社局公务员股)。
原标题:汕头市澄海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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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汕头市澄海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12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