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惠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公告【招32人】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与岗位招聘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是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工作由区卫计局组织,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考察工作由区卫计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考察。主要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事档案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区卫计局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等手续。在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惠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二)招聘查询网址和咨询电话如下:
惠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q.gov.cn/
咨询电话:0752—7809522
原标题:2017年惠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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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