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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高州市招聘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公告【招62人】

为切实加强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社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函〔2017〕1572号)的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公开招聘基层特设岗位全科医生6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高州市26个基层卫生院和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设岗位全科医生62名(见附件1)。

二、岗位设置和职责

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是专门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的岗位,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内可由单位选派参加全科医生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但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特岗全科医生由县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服务和慢性病管理、预防保健、健康教育与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综合性服务。

(二)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三)有条件的可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一定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年龄符合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报考人员须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8日至到2000年1月8日期间出生),主治医师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8日以后出生),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8日以后出生)。

(五)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内科、儿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四、招聘对象

(一)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在职人员;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举办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民营医疗机构人员。高州市卫计系统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内人员不得参加招聘,待公开招聘结束后,各医院招聘全科医生数量不足的,再由符合特岗全科医生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进行竞岗。

(二)省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高州市外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内的人员,经同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可跨区域报名竞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特岗全科医生招聘:

1.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8年1月8日-1月10日。

(二)报名地点:高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楼人事股,电话:0668-6662562。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如下:(1) 《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 (2)有效身份证;(3)毕业证和学位证、资格证书等;(4)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有效的学历鉴证原件;(5)岗位有效证明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6)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8)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1)至(8)依次排序装订出示给工作人员。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的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见面试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总分60%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成绩在高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入围体检的公布准考证号、姓名、成绩,未入围体检的姓名用“*”代替)。

(六)确定岗位

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由入围体检的考生依次确定岗位。空缺的岗位可按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考察、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2、体检的组织。由高州市卫生和计划生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自理,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三)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在高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高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

(四)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报酬待遇。

七、其他事项

1、 特岗全科医生是设置在基层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特设岗位。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为3年,聘期内特岗医生需全职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服务期满后将按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2、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间统一变更第一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服务单位负责按程序为特岗全科医生办理执业医师注册、变更或执业地点备案手续。

3、特岗全科医生的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所在服务单位负责,考核结果报高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备案。

4、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可纳入为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时间。

5、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考试。特岗全科医生晋升高级职称的,可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6、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纳入常设岗位管理,对于聘期内工作业绩突出,表现的特岗全科医生,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

原标题:2017年高州市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的公告

点击下载>>>1-2.docx

1:2017年高州市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岗位表

2: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高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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