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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季度重庆垫江县卫生和其它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39人】

(2)卫生事业单位结构化面试

试岗考核考生和非医学类专业进入面试的考生统一进行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告公示人事人才栏公布。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结构化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结构化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结构化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卫生事业单位医学类专业考生面试总成绩=试岗考核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卫生事业单位非医学类专业考生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2.其它事业单位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告公示人事人才栏公布。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结构化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情况。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为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3.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有专业科目笔试的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无专业科目笔试的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告公示人事人才栏公布。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指标数和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1:1)对岗确定体检人员(拟聘对象)。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具有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告公示人事人才栏公布。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工作)表现和其提供的基本情况,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若因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环节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取消该招聘岗位,不予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垫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对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程序报经垫江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查询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联系电话:垫江县人力社保局(023)74616156(李老师);

垫江县卫生计生委(023)74518603(董老师)。

原标题:垫江县2017年四季度卫生和其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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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季度垫江县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017年四季度垫江县公开招聘其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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