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宁兴隆台区兴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疗卫生人员公告【招29人】
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改善和优化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队伍结构,加强全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兴海街道周边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医疗卫生人员,具体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
二、招聘计划
临床医师、中医医师、公卫医师、药剂师、影像医师、检验师和护士,共计29人。
(具体岗位见附表1)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工作岗位。
(三)具体岗位要满足相关专业、学历、执业资格等条件。
(四)医师年龄不超过65周岁,护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提供学历证书、相关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个人简历等证明材料(以上需提供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兴隆台区兴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6日--12月31日(8:30-16:30)
报名地址:区卫计局226室(瀚新小区东侧天龙药业院内)
联系人:郭杰
联系电话:0427-2998326 18642768825
(二)资格审查
区人社局、区卫计局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且不得参加兴隆台区举办的任何考试。
(三)考评办法
1、医师类应聘者持身份证参加面试,根据工作阅历及经验择优录取。
2、护理类持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以上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健康体检证明。
(五)录用
拟聘用人员审核通过后,与兴隆台区兴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一般医疗机构执行。
原标题:关于2017年兴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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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兴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卫生人员招聘岗位及登记表.docx
兴隆台区人社局
2017年12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