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南浔区教育局面向省内全日制高校优先招聘师范应届毕业生16人公告公告【招16人】
根据南浔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完善竞争上岗、按需择优聘任、能进能出的教师选用机制,师源质量,优化队伍结构,师资素质,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人才。
二、招聘计划
南浔区教育局下属5所的16个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详见《湖州市南浔区面向省内2018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本次招聘面向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4户籍不限。
5.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必须相符,具体见附件2《报考岗位专业对照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应聘:
1.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师范类2018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考证明,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或硕博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称号(具体指毕业生、学生、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团干部、共产党员);
2.本科或硕博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综合(奖学金)一等1次或二等2次或三等3次及以上(奖学金次数按学年计算,学期奖学金按1/2计,以下同);
3. 综合素质成绩在其所读同专业前40%。至少有4个学期能达到,具体由出具证明。
4.本科或硕博学习期间担任过校、院学团组织领导职务或班级主要职务(具体指校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副部长;分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部长;校、院团委委员;校社管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副部长;分院社管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部长;正班长、团支部书记)1年及以上,且获得过综合三等奖学金1次及以上;
5.(院)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或浙江省高等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