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招聘6人公告公告【招6人】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函〔2017〕1572号)文件要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
我区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科医生共6名。详情见《2017年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岗位表》(附件1)。
(二)岗位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男性18-45周岁,女性18-40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18年1月19日。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8年1月17日。
6.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且在服务期内的,以及违反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待遇
(一)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是设置在基层卫生院的非常设岗位,聘期一般为3年,聘期内特设岗位医生需全职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由用人单位与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
(二)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服务期间统一变更第一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服务单位负责按程序为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办理执业医师注册、变更或执业地点备案手续。
(三)聘期内,编制内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编制外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工资待遇按同岗在编人员标准核定。省级财政按每个岗位每年6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补助金额到个人账户。
(四)对暂未纳制内管理的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由所在服务单位为其办理。
(五)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可纳入为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时间。
(六)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考试。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晋升高级职称的,可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特设岗位全科医生聘期满后纳入常设岗位管理,对于聘期内工作业绩突出,表现的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