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青岛高新区教育系统招聘聘用制教师公告【招3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7〕65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18年青岛高新区教育系统计划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30人(详见《2018年青岛高新区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见附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届毕业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4.与应聘岗位所属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2018年青岛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采用面试前置方式进行,招聘程序如下:
(一)青岛高新区人才教体局发布招聘岗位信息,应聘人员经报名、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
(三)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参加2018年山东省事业单位统一招聘笔试,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四)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