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黄山学院人才引进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的战略定位,加强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2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169号)等相关文件及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工程”和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需求等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计划引进、注重质量的原则
各招聘单位应在下达的计划数额内开展招聘,年度进人计划一经批准,不得增加与变更。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引进人才,以人才质量为重,尤其要想方设法引进高学历、高职称的高水平人才和具有相关行业、企业背景的应用型人才。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纪委全程参与招聘考核监督工作,各招聘单位应严格按照流程开展招聘考核,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应聘人员,优先录用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发展潜力大的人才。
(三)坚持扩大宣传、主动出击的原则
各招聘单位应结合创建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的目标,加大人才引进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主动走出校门,加强与社会有关高校及科研院所的联系,切实人才引进成效。
(四)坚持目标管理、强化责任的原则
各招聘单位要强化计划的申报与落实,避免出现计划批准后不积极落实的现象。进人计划一经批准,招聘单位须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努力引进计划完成率。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与良好的品行。
(二)业务条件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和技能条件,能够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鼓励具有相关行业或企业工作经验者应聘专职教师岗位。
(三)学历条件
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年龄条件
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应聘专职教师岗位且具有两年以上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验的聘用人员年龄经批准可放宽至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副高职称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省部级、教授等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急需引进的紧缺专业教师经研究批准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健康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符合体检标准(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试行)》和规程等有关文件执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2、未按规定时间、程序等要求来校报到者或来校报到时与原单位劳动关系(含有关协议)尚未终止、解除者;
3、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
4、应聘教师岗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不符合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条件或来校两年内未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
5、经公示条件不合格或在应聘、面试、体检、测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等不符合聘用条件者;
6、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