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江西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聘16人公告公告【招16人】
(三)体检
1.招聘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某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属教学岗位的以课堂教学考核成绩高者确定,属其他岗位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入闱)。
2.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人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到指定的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
3.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核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政审
由学院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政审。因政审和资格审查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的缺额,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政审结束后,形成拟聘人员情况的书面材料,报市卫生计生委审核。
(五)公示
1.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市卫生计生委官网、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等手续。
2.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将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3.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如递补某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属教学岗位的应聘人员,以课堂教学考核成绩高者入闱递补;其它岗位应聘人员,以面试考核成绩高者入闱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证者、学位者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原标题: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告
点击下载>>>
2018年上半年赣南卫职健康职业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聘职位表
赣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