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大兴安岭新林区教育局安置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公告(2001年以前入学)
新林区教育局按照相关政策,自今日起启动本区内2001年以前(不含2001年)入学,毕业时派遣到新林区教育局或教委(以报到证为准),未分配安置的全日制普通师范类院校统招生、委培生和定向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安置工作。请于2018年2月26日之前到新林区教育局人事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并接受资格审查。报名时毕业生本人持身份证、师范院校毕业证、报到证、委培生须携带报考师范院校时的委托协议。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未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安置就业,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具体事宜请与新林区教育局人事股(一楼)联系,联系电话:0457—3181326 13945706396 联系人:程立业
原标题:新林区教育局关于安置2001年以前入学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公告
新林区人民政府教育局
2018年1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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