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招聘公告【招400人】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7号)要求,哈尔滨工业大学依托“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面向国内各高校新近毕业的博士和2018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招聘博士后创新人才。
一、“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内容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旨在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重要举措,是人力资源社会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十三五”期间实施的博士后专项支持计划。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4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招聘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博新计划”相关要求实施招聘,申请人依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报,经国家评审入选“博新计划”人员,由哈尔滨工业大学聘用为“博新计划”博士后研究人员。根据我校《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哈工大人[2016]299号)有关规定,“博新计划”博士后纳入师资队伍管理,按聘用,享有职工同等社保待遇。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哈尔滨工业大学新近进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2018年度拟进哈尔滨工业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二)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18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
(三)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四)新近进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7年且于2017年12月1日以后进站;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五)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年龄不超过31周岁(1986年3月20日后出生)。
(六)哈尔滨工业大学2018年度招聘“博新计划”博士后的一级学科详见附件1;“博新计划”优先资助的研究领域详见附件2。
(七)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科研平台。
(八)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档案、人事关系转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九)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四、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书(附件3)。2018年2月6日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进行填报。
(二)申请人准备如下申请材料各2份:
1.申请书。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复印件,博士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4)、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5)。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