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招聘公告【招38人】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具有高层次、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3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05年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是国家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浙江省五所重点建设高职院校之一,浙江省四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院校,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常务副会长和秘书处单位,商务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援外培训基地,教育部高职高专现代教育技术师资培训基地等。地处由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及北仑港区组成的宁波北仑新区,下设8个二级学院,形成与浙江省和宁波市主导和优势产业高度匹配的智能装备制造类、应用化工类、电子信息类、港口物流电商类等6个专业群、33个专业,打造了一批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机电()学院是宁波市特色学院。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9000多名,非全日制学生和各类培训人员16000多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试讲、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优惠政策:见附件
注:职称、执(职)业资格取得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凭推荐表和就业协议报名,但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属于国境外留学人员的可凭国境外学籍报名,但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优惠政策:
1、博士工作第一年年薪18万(含公积金),第二年年薪20万;教授年薪22-25万。
2、学院根据宁波市相关政策,符合宁波市“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引进条件的,市财政分别给予80万和50万的安家补助,对博士研究生和正高职称符合“高级人才”引进条件的,提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和在甬购房补贴合计30万元。特殊人才,购房补贴可面议。
3、学院对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和特别人才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费:工科类6 万;理科类4万;文科类3 万。特殊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科研面议。
4、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以及高技能人才可租住学院人才公寓(廉租房)一套,廉租房按相关政策最长可租住6年。
5、学院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等高层次人才,协助安排其配偶的工作;根据市(区)教育部门相关政策,协助解决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子女入学问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国际经济与贸易或国际商务专业带头人、商务英语专业带头人、乐器制造专业带头人、会计等岗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
其他岗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止。
2、报名办法:登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bpt.edu.cn ,在“电子公告栏”点击“2018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公告”,并下载公告中的附件,填完后发送邮件至nbpt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岗位+专业+学历/职称”。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