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丹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集中招聘教师公告【招150人】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补充的内容。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查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8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或所在(院)的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和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取得国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毕业生须在7月31日前取得)。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8年3月27日8:30-15:00,地点为丹阳市人才市场(云阳路32号)二楼大厅。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专业面试或技能测试等部分组成(详见《岗位表》)。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笔试、专业面试和技能测试,均由丹阳市教育局委托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1.岗位001至006由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各学科专业知识 (占比约7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占比约30%)。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录计划数的2倍比例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专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专业面试为模拟课堂,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笔试和专业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和专业面试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合成计算。
2.岗位007至012由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各学科专业知识 (占比约7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占比约30%)。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录计划数的4倍比例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专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专业面试为模拟课堂,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笔试和专业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和专业面试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合成计算。
3. 岗位013至015由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各学科专业知识 (占比约7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占比约30%)。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录计划数的4倍比例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专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专业面试)。专业面试为模拟课堂和基本功测试,内容详见《岗位表》,专业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笔试、专业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占40%,专业面试占比60%的比例合成计算。
4. 岗位016至017由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各学科专业知识 (占比约7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占比约30%)。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录计划数的2倍比例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专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专业面试)。专业面试为模拟课堂和基本功测试,内容详见《岗位表》,专业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笔试、专业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占40%,专业面试占比60%的比例合成计算。
(二)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8年3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工作日内在丹阳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dypxzx.com/)公布,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号码上网查询。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通知单领取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专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专业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专业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五、体检和考察
专业面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和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由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组织实施,考察由丹阳市教育局负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与符合招考条件的拟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岗位代码为001-007,010、012-017的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各岗位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选择聘用单位。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提供虚假证件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咨询电话:0511—86569010;监督电话:0511--86571172、86524609。
原标题:丹阳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集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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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丹阳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丹阳市教育局
2018年2月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