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温州大学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1人】
(五)公示与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人才网和温州大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凡不能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向用人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有关证件,不予聘用。
4、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5、拟聘用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入职后相关职务资格评聘根据我校职称评聘文件执行。
三、其他告知事项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2.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招聘相关事宜将在温州人才网和温州大学网站上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
5.本公告公示期自2018年2月12日起至2月26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2月14日前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材料发送至00031123@wzu.edu.cn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6.其他未尽事宜,按《2017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7.本次招聘工作在温州大学领导下,由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有关事项。
原标题:温州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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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
2018年2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