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成都市教育局所属3家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5人】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3月31日上午(周六)。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分类设置,A类为公共行业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能力素质》(公共类);C类为教育教学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公共科目笔试范围见《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大纲》。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综合能力素质/教育公共基础×50%),满分为100分。
经组织选派服务、服役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所考笔试科目按比例折合后)的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8年3月22日至3月23日的工作日(时间:09:00-12:00,13:00-17:00)内由本人交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32425房间,孵化园地铁C口),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服务成都市城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报考其它岗位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笔试成绩于2018年4月23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cdedu.gov.cn/)查询或在招聘单位办公地查看。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中的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各单位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在官方网站(http://www.cdedu.gov.cn/)公布。面试原件校验和领取《面试通知书》于2018年4月26日至28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内在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教师管理科(地址:成都市金盾路57号3楼大厅)进行。面试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如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如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如系社会人员应出具本人签署的无工作单位的情况说明、个人缴纳社明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服务成都市城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退役证、大学毕业证,或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未享受定向招聘政策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服务协议、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报考市属教育、卫生事业单位的岗位,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最多递补3次,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