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辽宁庄河市招聘劳动专干公告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8年3月1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地点:庄河市第三十一初级中学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
3.面试要求: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生入闱后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及传媒工具,否则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面试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和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考号、报考职位等与面试无关的其它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发布时间:面试结果将于2018年3月11日在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公布。
分配原则:面试结束后,首先由“三支一扶”大学生依据面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三支一扶” 大学生选岗后的空缺岗位,再由“千岗计划”依据面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并列者,按面试评委赋分总和由到低分确定人选。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不选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而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将依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由于本次招聘的部分岗位已经空缺,空缺岗位可以及时办理上岗手续;未空缺的岗位待空缺后再办理相关上岗手续。
五、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录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依据面试成绩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另行公示。
七、咨询服务
岗位信息咨询电话:0411-89725667
报名及考务工作咨询电话:0411-89725683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 0)
八、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请留意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原标题:庄河市公开招聘劳动专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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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3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