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江北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30人简章
为加快推进我区卫生计生事业改革与发展,进一步优化医疗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制定江北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2018年应届大学毕业生简章。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江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2018年应届大学毕业生30名,招聘单位及专业见《江北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8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对象、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学历、学位及规培证要求需与岗位条件匹配)。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模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卫生事业;
4.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
7.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三)资格条件
1.考生在校期间必修课考试成绩每科在70分及以上,选修课考试成绩每科在65分及以上,或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在75分及以上且单科成绩分数不低于60分,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①学习成绩,至少获两次及以上校级奖学金;
②综合能力强,系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③担任院(系)及以上学生会部长或班级的班长、团支部书记职务;
④获院(系)及以上学生干部或学生称号;
⑤有特殊专长,在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须加盖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2.以下情况不受上述5个条件的限制:
①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必修课考试成绩每科在70分及以上,选修课考试成绩每科在65分及以上,或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在75分及以上且单科成绩分数不低于60分,且报考公共卫生机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精神卫生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猫儿石、观音桥、鱼嘴、复盛、五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考生。
②凡必修课考试成绩每科在80分及以上,选修课考试成绩每科在70分及以上的考生。
③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报名时需带上盖有院系和教务处鲜章的成绩证明,证明上需备注负责成绩核实人员的联系方式。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