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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半年四川南充市顺庆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32人】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8年3月19日-3月22日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股,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区>人社局,教师特岗计划为县<市、区>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为县<市、区>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成都市“三支一扶”计划项目自愿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加盖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公章的服务证书。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

(二)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范围。详见附件3《南充市顺庆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3、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4、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区属事业单位面试资格审查由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由顺庆区卫计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面试前5天在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hunqing.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报考者报名时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原件(面试时仍须携带)。

不能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因递补者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5、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综合知识》笔试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又无人可递补或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于最后一科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hunqing.gov.cn)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办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天在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hunqing.gov.cn)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上网查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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