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四川阆中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5人】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原则上1日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后一天报名的在报名结束前)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4.确认缴费。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8年3月19日—2018年3月23日18:00期间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进行确认缴费(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精神,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人员笔试考试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2018年3月19日—2018年3月2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南充市考试指导中心服务大厅(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5、开考比例。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阆中市事业单位实际,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人才紧缺达不到3:1的公招岗位,经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可放宽到2:1)。
6、岗位调整。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整(减)或取消情况,于2018年3月29日24:00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的报考者通过网络缴纳的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帐户。
7、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相片合格及缴费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8、打印准考证。上传相片合格及缴费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于2018年4月9日至4月15日9:00 前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证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参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即《综合知识》笔试、《卫生公共基础》笔试)。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为《卫生公共基础》,其它岗位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知识》。
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每科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2、笔试范围。
《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http://www.sc.hrs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不指定教材)。《卫生公共基础》笔试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川人社办发〔2014〕75号,可在网上下载),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综合知识》和《卫生公共基础》笔试定于2018年4月15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由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于2018年5月11日24:00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询。对《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考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2日内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查分结果于5月16日24:00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由阆中市人社局于2018年5月25日24:00前在阆中市人事考试和社会网(www.lzrs.com)上公布。
6、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日,具体加分计算办法详见本公告第五条中的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8年3月22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交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区>人社局,教师特岗计划为县<市、区>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为县<市、区>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成都市“三支一扶”计划项目自愿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加盖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公章的服务证书。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经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详细填写《阆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报送加分材料的考生可于2018年5月25日后在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取回本人加分材料原件。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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