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四川西充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49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西充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件4。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公告要求的毕业证的大中专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且完全符合《西充县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8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西充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和要求
1.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委培、定向毕业生,县外在职人员须征得原单位同意。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西充县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执业资格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和“专业要求”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2.报考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条件要求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西充县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和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09∶00至3月22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人员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察(核)中的复核和西充县人社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