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台江县民族中医院招聘备案制人员20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试行备案制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台府办发〔2017〕4号)、台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县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使用备案制员额用于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复函》(台编办发〔2017〕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务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20名。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徐朝阳
副组长:张 帆杨政军
成员:潘永丽欧爱民李小菊陈 军张福友徐通生胡友毅
此次招聘工作由台江县民族中医院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院内招聘,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职位见《台江县民族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高校毕业生。201803的201804岗位报考者学历可放宽到中专,但中专学历仅限本县户籍,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且具有县级及以上医院护理临床工作经验满3年经历。
2.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包括中医类)类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后三年内尚未取得执业资格证除外)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0年3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非本县户籍或生源的报考者,报考201803的201804岗位时,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1日及以前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