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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半年重庆开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12人简章

五、笔试

网上报名照片审核通过并已缴纳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即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与网上报名已缴费确认参考人数之比)为1:3。未达笔试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的,经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因无法递减而取消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可到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退还已缴的笔试考务费,或经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征求考生本人同意后可改报到符合条件的其它招聘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笔试的,已缴纳的笔试考务费不予退还。

(一)笔试时间:2018年5月12日。

(二)笔试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科目。所有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12日上午8: 30—10:00,专业科目测试时间为2018年5月12日上午10:30—12:00。考生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其中:

1.“卫生类”岗位:其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为《医学基础知识》。

2.“财会类”岗位:其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为《财会专业知识测试》。《财会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查与财会有关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岗位适应能力等内容。

3.“其他类”岗位:其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为《管理基础知识》。

(四)其他相关事项。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递减、招聘岗位取消、考生笔试成绩等事项,均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看。

六、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比例(即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与笔试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人数之比)为1:2。按照现场资格审查比例,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凡笔试科目任何一科缺考或取消考试成绩的,均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人员名单,于2018年5月16日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布,请考生届时网上自行查看。

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现场资格审查由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实施。落实现场资格审查责任到人,审查人员、验证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表》及相关验证资料上审查签字,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因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同意,可在报考同一招聘单位的同一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下午17:00时。若递补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递补。递补人员必须于2018年5月24日下午17:00前,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和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提供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各招聘岗位的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于2018年5月26日在重庆市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布。

(一)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其自动放弃。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机关4楼(开州区汉丰街道月潭街22-1号,开州区汉丰第五小学斜对面)。

(三)现场资格审查资料。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查:

1.《开州区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原件(附件2,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内容完整准确);

2.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原件;

3.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学信网”“学位网”上核实验证)。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但必须提供所在高校加盖鲜章(由高校院系党支部、团委、学生会加盖鲜章的,不予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3)原件。

4.报考人员若为开州区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当地组织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加盖鲜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原件;

5.报考面向贫困生招聘岗位的考生,还须根据本人所属贫困生类型,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属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出具扶贫主管部门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2)属城乡低保家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金领取件》以及提供的书面证明;(3)零就业家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毕业生须提供就业部门确认并加盖鲜章的书面证明;(4)本人残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毕业生须提供残疾人证和残联部门确认并加盖鲜章的书面证明。

6.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资历)证及其它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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