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双鸭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12人】
(二)相关要求
①完成报名的考生须在2018年5月6日至7日登陆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站上查询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并按规定时间自行打印。②未按期限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费不予退还。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费不予退还。④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11日提供享受加分政策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提供的,视为放弃加分权利,不予加分。报送地址:市人社局人才流动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科。(安全大厦804室)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各学科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报考岗位类别为专业技术的,笔试科目分为《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报考岗位类别为管理人员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加分政策: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凡是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三年内笔试成绩加5分,被评为等次的可再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四)面试人选资格确认
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以笔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笔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面试资格确认所需材料、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时间以《面试准考证》时间为准。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计,低于六十分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阶段。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实施。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考核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
(七)公示
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限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网络技术电话0469-4289558、咨询电话0469-6136633
原标题:双鸭山市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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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