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庆阳市中小招聘免费师范生公告【招87人】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教师〔2012〕35号)精神及工作需要,甘肃省庆阳市2018年中小公开招聘免费师范生8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共计划招聘87名,其中市直中小45名,县乡中小42名。具体招聘单位、专业计划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
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诚实守信。
(三)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所签就业协议无效,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一)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
(二)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的。
(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四)毕业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的。
(五)体检不合格的。
四、招聘程序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查资格、统一组织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分别在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庆阳教育信息网、省内外有关高校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政策、条件、程序、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二)组织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携带院校盖章的学业成绩单、院校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2?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不得兼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岗位。已签意向性就业协议的免费师范生持协议书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9:00-16:30
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
(三)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现场审查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及相关证件、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予以报名登记,并将应聘人员学业成绩单、院校推荐书、就业协议书、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及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报市人社局进行复审,依据复审结果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四)面试考核。由市人社局牵头,市教育局、相关县(区)人社局配合组织实施。由学科骨干教师组成面试考核组,对应聘人员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测评,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修养和政治思想表现,实行百分制。说课内容为中小学现行教材,具体课题由面试考核小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依据应聘人员测评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测评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拟聘人选确定后,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招聘协议。
说课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五)体检。拟聘人选毕业后,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薄(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和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等原件,于2018年8月15日前到庆阳市人社局报到,接受资格复审,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资格复审合格者,由市教育局和县(区)人社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组织体检。
(六)公示。体检合格者在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拟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政策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人社局发文通知,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工资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定职,执行相应学历转正定职工资。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不得低于五年,五年内不得调离聘用单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