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南宁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医疗岗公告【招639人】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应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或《南宁市机关后勤服务人员聘用备案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审核,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形,应当回避。
(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九、其他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发布的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
(三)本次考试范围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四)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详见岗位表;
南宁市政府公共服务呼叫中心:0771—5527741;
南宁市“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热线:0771—12333;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1-5538455;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职位管理科:0771-5533608;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771-2619001;
监督电话:0771-5556615;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71-5666248。
原标题:2018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含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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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8南宁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计划表.xls
4.南宁市事业单位(含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