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武进区教育系统备案聘用教师招聘公告【招78人】
为更好地选拔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武进区教育卫生事业均等化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武发〔2017〕23号)文件精神,结合武进区《关于推进全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用”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武政办发〔2016〕115号)及《关于开展公办中小学备案聘用教师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武政办发〔2017〕74号)文件精神,经区人社局同意,武进区教育局下属单位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面向武进区公办中小学、职业及武进区民办中小学招聘备案聘用教师7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武进区公办中小学、职业在职编外聘用教师及武进区民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并且在上述同一连续从事教学工作两年及以上(任教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已纳入武进区备案聘用教师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0日以后出生)。连续在上述同一任教五年及以上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10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三)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时间截止到2018年4月9日);
(四)具备或正在申请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正在申请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武进人力资源网(www.wjjy.org.cn)、武进教育局网站(www.wj.gov.cn/wjjyj)等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武进人力资源网(www.wjjy.org.cn)-“武进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4月 10日9:00~4月11 日16:00
2.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58像素,高度441像素,分辨率350dpi左右,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30K)。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5.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上传照片有困难的,电话联系:0519-86310911。
6.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1。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4月12日9: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报名资格现场复审
1.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均要参加资格现场复审,审查时间:2018年4月13日。地点:武进区教育局教育大厦二楼报告厅。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2.资格现场复审注意事项如下:
(1)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2)连续在上述同一任教两年及以上的证明(证明格式请下载附件2,由人事干部填写,校长签名并盖校印);
(3)上述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其中身份证需正反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4)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缴纳面试费100元;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现场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4月17日~4月18日在武进人力资源网(www.wjjy.org.cn)-“武进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如有问题,请与武进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9-86310911。
四、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用面试的办法。
(一)专业技能考核
1.专业技能考核岗位:音乐、体育、美术。
2.专业技能考核时间、地点:2018年4月21日(周六),详见专业技能考核公告。
3.专业技能考核科目及要求:
音乐:总分100分,其中钢琴演奏30分(内容自定),声乐30分(内容自定,CD伴奏自备),音乐特长40分,音乐特长为器乐(除键盘乐器外)演奏或舞蹈表演自选一项(内容自定,CD伴奏自备)。除钢琴、音响设备外其他用品自备,三项内容测试时间分别为4分钟。
体育:总分100分,其中口令、徒手操创编30分,体育专项技能特长展示70分。口令、徒手操测试控制在4分钟以内,体育专项技能特长测试控制在4分钟以内。除固定设施外,所需器材和一切用品自备。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