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长沙浏阳市选调60名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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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本公告第二条选调范围和第三条报考条件及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3、考生报名后由人社局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4、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
5、考生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七、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文稿撰写和专业知识(有专业限制的职位)。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八、资格复审
1、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浏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浏阳市201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公务员(参公)身份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体检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九、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选调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人社局牵头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