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桂林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1408人)
为进一步加强桂林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法(试行)》(桂教人〔2014〕4号)和《关于印发2018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师范〔2018〕1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为确保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共设公开招聘岗位572个,计划招聘教师1408名。市、县(区)招聘情况如下:
桂林市教育局直属:招聘144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00名);
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幼儿园:招聘4名;
桂林市象山区中小:招聘67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67名);
桂林市秀峰区中小:招聘79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77名);
桂林市七星区中小:招聘105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00名);
桂林市叠彩区中小:招聘71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71名);
桂林市雁山区中小:招聘36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36名);
桂林市临桂区中小:招聘90名;
桂林市阳朔县中小:招聘58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30名);
桂林市灵川县中小:招聘70名;
桂林市灌阳县中小:招聘133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28名);
桂林市资源县中小:招聘65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65名);
桂林市全州县中小:招聘97名;
桂林市兴安县中小:招聘24名;
桂林市永福县中小:招聘56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9名);
桂林市平乐县中小:招聘154名;
桂林市荔浦县中小:招聘60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0名);
桂林市龙胜县中小:招聘55名;
桂林市恭城县中小:招聘40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40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岗位其他说明”中注明“无事业编制,属于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的属招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其余未注明的为招聘事业编制人员。
“聘用教师控制数”政策说明:根据桂林市人社局、编办、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市人社发〔2017〕43号文件精神,“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在聘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㈠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将于2018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㈡招聘对象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㈢对应聘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应聘人数未超过1:3报考比例时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等环节;应聘人数大于1:3比例的统一参加笔试进行筛选。
㈣具备应聘岗位专业条件要求(以《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为准)。
㈤退役士兵和军嫂岗位只限桂林籍退役士兵和驻军桂林市军嫂报考。报名时需要提供部队出具的退役证和现役军人配偶证明。
㈥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㈦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8年3月31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至2000年3月31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书面报市教育局核准。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面试。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4) 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