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菏泽市教育局直属招聘教师公告【招74人】
3.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贴本人照片的《2018年菏泽市市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
②本人签字的《2018年菏泽市市直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
③第二代身份证。
④往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 学信网查询毕业证书二维码网页打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证明,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证书取消应聘资格;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⑤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无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如未按时提供证书取消应聘资格)。
⑥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交报到证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上述材料中③④⑤⑥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①②原件按顺序装订。另须提交1寸彩色与《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的免冠照片4张(背面备注上报考+学科+姓名)。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
(二)现场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4月20日-4月22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00)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前置学科应聘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其他学科应聘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除紧缺专业岗位外,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市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取消、核减或调整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具体调整办法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如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或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逾期不再补办。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面试(面试前置学科)
1.面试。2018年4月28日进行。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教材为各学段各学科的教材。菏泽信息工程的音乐、舞蹈学科按照普通高中教材进行测试,菏泽市特教中心的体育学科按照普通小学教材进行测试。
面试具体要求、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于2018年4月20日起登陆菏泽教育信息网和各招聘网站(网址详见附件2)查询。
2.成绩计算。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3.笔试资格人员确定。同一招聘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全部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由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进入笔试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因弃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照面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在菏泽市教育信息网及各招聘网站上公布。
(二)笔试
笔试试卷命制、阅卷、成绩统计、成绩发布,由市教育局负责。笔试成绩在菏泽市教育信息网及各招聘网站上公布。
笔试分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政方针、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学科专业知识按专业类别分类命题,其中菏泽信息工程的舞蹈、音乐、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地理和菏泽市特教中心的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信息技术等使用普通中小学相应科目试题。报考菏泽市第二实验小学定向岗位、菏泽信息工程和菏泽市特教中心专业课科目等的考生,笔试只考教育公共知识(二),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为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由市教育局确定。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