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兴国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招427人】
(五)成绩计算办法
1.编内、特岗、“市控编聘用”中小学各学科、特殊教育“定向培养”教师岗位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
2. 农村公办幼儿园“定向培养教师”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3.农村小学“定向培养教师”、农村边远村小、教学点“生源地定向教师”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折算成绩(折合百分制)×50%+面试折算成绩×50%
面试折算成绩=面试折算系数(系数的计算同笔试成绩折算方法)×个人面试成绩
(六)录取聘用办法
1.确定拟录用人员
(1)“市控编聘用教师”拟录用人员的确定。第一批次的拟录用人员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第一批次学科计划按总分从到低分择优录取。因签约等招聘所产生的缺额调剂后增加的“市控编聘用教师”拟录用人员(第二批次),从已参加面试的我县“市控编聘用教师”和“特岗教师”相应学科第一批次未录取人员和第二批次入闱考生中按总分从到低分择优录取。
(2)生源地定向教师拟录用人员的确定。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各村小、教学点定向岗位计划数和考生志愿,按各岗位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依次按考生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属岗位所在村小组、所在村、大学生退役士兵、建档立卡扶贫户子女、面试折算成绩较高、第一学历较高、学历较高、教师资格层次较高优先。
(3)其他各岗位拟录用人员的确定。在面试合格考生中,分类别及学科按总成绩由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依次按大学生退役士兵、建档立卡扶贫户子女、面试成绩较高、第一学历较高、学历较高、教师资格层次较高优先。
对拟录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参加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公告执行。体检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公示后,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特岗教师除外,特岗教师的补录按省特岗教师招聘公告执行)。
2.确定岗位
除明确了招聘单位()的,其他各类拟录用人员均实行分类别及学科,按总成绩由到低分公开择岗。
各类招聘岗位计划及公开择岗的有关事项,届时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四、福利待遇及人事管理
(一)编内招聘教师:实行聘用制及人事代理,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聘用期间不得停薪留职和请长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二)“特岗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及人事、档案管理按照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暂不占编制。服务期不少于3年,服务期满3年后,申请留任教师岗位的,经考核合格,转编为正式教师。
(三)“市控编聘用教师”:编外招聘,实行聘用制,期限一般为3年,期满后通过考核的办法逐步办理续签或手续(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在薪酬待遇、住房公积金、岗位设置、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服务满5年后,可在全市范围中小学流动,占用流入聘用教师控制数。可以按照有关干部任用办法,通过民主推荐、考察、考核等作为后备干部,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中层管理人员、副职。
“生源地定向教师”,在录取岗位的村小、教学点定向服务期为10年,“普通定向农村小学教师”,在录取后的农村小学、教学点岗位定向服务为5年,其他待遇与其他编内教师相同。
五、组织领导
成立兴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邹焕铁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蓝贤林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谢燕九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编委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招聘方案由兴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兴国县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2018年兴国县农村边远村小、教学点教师定向招聘岗位名单.doc
兴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
-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9月公开招聘全职教师公告(48人)
- 2024年延安洛川县明珠学校教师招聘公告(25人)
- 2024年浙江教师招聘公告-杭州市文溪中学诚聘初中语文老师1人
- 2024年浙江教师招聘公告-杭州市文溪中学诚聘初中社会、英语老师2人
- 2024年浙江教师招聘公告-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专任教师招聘55人
- 2024年浙江教师招聘公告-外国语学院关于选聘兼职辅导员若干人预通知
- 2024辽宁鞍山市千山区教育局面向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考核公告
- 2024年浙江教师招聘公告-宁波鄞州区公立学校招聘编外员工4人
- 2024广东韶关市乐昌市教师招聘及选聘递补体检人员公告(三)
- 2024河北保定市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招聘中学教师拟聘用人员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