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招聘6人公告公告【招6人】
(3)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8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毕业成绩表,并书面承诺能够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未能如实和按时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不得参加面试。
5、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面试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6、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网站(网址: http://pt.fjsdfz.org/)。
六、考核和体检
1、从面试上合格线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如拟聘用人员未能按时提交完整的相关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招聘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本次招聘的教师均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数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管理,享受同等工资福利、职称评聘等待遇(执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其档案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编制在编人员要求进行管理。
3、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遂意路1号
邮 编:350401
电 话:0591—86171618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和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共同组织实施。整个招聘过程由福建师大附中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3477339。
十一、未尽事宜,由本校解释。
原标题: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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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
2018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